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人社部给出新回应

作者:huangbo      发布时间:2018-04-10      阅读次数:55

4月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有关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介绍了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议上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否会对基金运行以及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造成影响?就此问题,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做出了回应。

游钧: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你关心的问题确实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适当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的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党中央国务院总体的部署从2015年以来,快三年多的时间,我们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4次,总体的社保费率从41%降到的37.25%,总体的幅度接近10%。我们算了一下累计减少降低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这几年降费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次降费刚才程部长已经向大家作了介绍,从社保来说主要是延续2016年以来企业养老费率降低的政策,从20%降到19%。原来是到2018430到期,现在延迟一年到2019年的430号。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策,我们是统筹考虑了当前的经济运行的情况对我们基金征缴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基金支付的压力,以及基金收支地区性的差异,来统筹做出这样一个决策,经过认真的研究、论证,应该说是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前提下,我们确保整个基金的运行不发生风险。

从实际来看,我们从2017年的企业养老保险的基金运行情况来看,基金运行是总体平稳的,并且是稳中向好,2017年的征缴收入的增幅达到的17%,是近五年来最高的水平,基金的总收入达到了3.3万亿,支出是2.85万亿,对当期结余将近是4400亿元。累计结余达到了4.14万亿,可支付月数是达到17.4个月,基金运行是平稳的。我们也做了一个测算,如果按照继续延长养老保险降低费率的政策,政策执行期内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大约是540亿元。

事情总是一分为二的,降低了企业成本,当然基金的收入就会要减少,有人会想到是不是影响我们的待遇水平,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们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的费率不会影响到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水平,为什么这么说?一是我刚才说到了,这次延续阶段性降费的政策是过认真的、科学的测算和论证的,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地区是有条件的,就是你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9个月以上,这样的话让基金的支撑能力有保障。我们也进行了一下测算,养老保险基金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绝大部分地区还是能够当期收大于支,少数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计的结余来调剂。

二是实施阶段性降费的这些省份,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要保证你的养老保险待遇按期足额的发放,没有这个前提降费是无从谈起的。从2016年开始来实施阶段性降费,应该说总体效果是好的,不仅待遇没有降,我们连续两年都调整了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包括今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已经部署了2018年的养老金的待遇调整的工作,将有1.14亿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这样一个收益。所以说,继续阶段性的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的费率不会影响到基金正常的运行,不会影响到养老金待遇的水平和正常的调整。请大家放心,谢谢。